孙洪翔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日期:2019-01-11
高级合伙人、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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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洪翔律师是我国恢复律师制度后第一批律师,也是我国律师界获得荣誉最多的律师之一,是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联合导师。
律师简介
孙洪翔律师擅长代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,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达人民币九亿多元。曾担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发展出版社、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、北人集团、北京市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、上海京城发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、北京建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、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人民政府、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政府等二十余家政府、机关、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。先后为加拿大、新加坡、日本、新西兰、澳大利亚,台湾地区、香港特别行政区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外商办理律师业务。孙洪翔律师仗义真言,分析案件思路清晰、细致深刻,经他手改判、再审的案件几乎每年都有,深受委托人的信赖。多家报刊、杂志对孙洪翔律师的先进事迹都做过多次报导。《北京法制报》标题为《律师的楷模》、《时代》杂志的《两个老知青》、《律师与法制》杂志的《中国律师梦》、《传记文学》杂志的《不谋私利的人》、《中国国际实业家》杂志的《正义之剑》及《为党旗添光彩》一书等对孙洪翔律师精湛的律师业务、谦虚诚恳的为人、实事求是的精神、勇于吃苦的工作作风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。
孙洪翔律师不仅在工作上兢兢业业,还辛勤培养出大批的人才。孙律师带出的律师已有60余名,学生数百人。如今,孙律师的学生有的已经是联合国工作人员及我国驻外使馆官员,有的已成为法院、商标事务所以及律师事务所等行业的优秀人才。
获奖情况
北京市十佳律师
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维护首都社会治安奖章
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首都精神文明建设金质奖章
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
北京市优秀律师(多届)
被北京市司法局评为人民群众满意的先进个人
司法部从业廉洁先进个人
国家人事部、司法部授予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
社会职务
现任:
中国法学会会员
清华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
北京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执行委员
曾任:
北京市崇文、义华、华信、英岛、仁和律师事务所主任
第四届、第五届、第六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
第一届、第二届、第三届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
北京传媒大学、北京工业大学客座教授
北京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执行委员
北京市人民政府指定涉台律师
发表著作
被收录:《中华名律师辞典》、《中国专家辞典》、《中国当代名人辞典》、《中外名人辞典》、《世界名人录》、《东方之子》等。
发表著作:《人民律师服务于人民》、《论法人行为》、《当好法律顾问》、《该协议能否成立》、《应从慎采用扣留出入境证件的做法》、《关于律师非诉讼业务探讨》、《既遂还是未遂》、《煤气罐爆炸的责任》、《有理的官司为什么打输了》、《仲裁范围——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》、《转让协议的效力》、《中外合资企业管理手册》、《仲裁实务与案例评析丛书》等等。






